-
2011-07-24
写在读书会一周岁时
写在读书会一周岁时
文/强强
一眨眼的功夫,读书会已经度过了她一周岁的生日。一周岁,十二期活动。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回忆当初我和严娜作为发起人决定成立读书会的时候,万没有想到读书会能够以如此迅猛的速度发展到今天。我们原以为读书会在进行两三期之后,许多参与者的热情会渐渐消退,读书会可能因此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困境。但令我们欣慰的是,绝大多数同学对读书会始终保持着热情。我们知道,这种热情不是碍于同学情面的表面敷衍,而是发自内心的对读书会分享精神的认同。高中的同学情谊是一根纽带,她把原本失散多年的校友重新聚集到了一起;而读书会的分享精神则是巩固这种友情并升华使之成为向心力的关键。
细心的同学不难发现,读书会在这一年里吸引的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原有的九中八班的同学,八班之外的同学,甚至其他人也逐渐加入到这个大家庭里面来。更加让我们欣喜的是,已经有非八班的同学加入到了读书会的管理层,这些可喜的变化让我们深深感受到,读书会的吸引力来自她由内而外所散发出的气质,就像一个人,光有光鲜的外表没有真才实学不可能得到周围人的认同与尊重,只有那些内外兼修人才能评价他强大的“气场”才能赢得鲜花和掌声。正是基于此,一年来我们不予余力地提升读书会的气质,希望她能通过她那份独有的气质去吸引更多有志向,有才学的人加入到这个圈子里来。
回顾这一年十二期的活动,涉及面可谓相当之广,有关于法律的,关于诺贝尔奖的,关于思维方式的,关于金融的,关于旅游的,关于国家政策的等等不一而足。我们不敢说每一期活动都非常出彩,至少可以说每一期节目的主讲人都经过了精心的准备,在网络信息爆炸的当下,有人将关于某一具体的问题的有效信息经过筛选整合后展现在受众面前,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说到这里,我谨代表读书会的所有成员对一年来担任过活动主讲人的几位同学表示深深的谢意!没有你们的无私奉献,读书会不可能走到今天。读书会的美好未来,需要你们与我们共同创造!
其他褒奖的话我们也不想多说什么,读书会能走过这一年的历程,本身就已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我们能做的就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将读书会建设得更好,以吸引更多志同道合的才俊加入到这个知识分享的圈子当中。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读书会的管理层将会致力于扩大读书会的影响力,发掘更切合受众的话题,完善读书会的各项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也希望所有成员参与并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可以想见,读书会经过这一年的摸索已经逐渐有了一套独有的运作机制,读书会在今后的日子里势必将朝着更加开放,更加自由,更加博爱的方向发展。当然,这一切的一切,离不开你,我,以及读书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
2010-09-23
活着不易,为什么不活得简单些 - [心灵漫笔]
人,活着本身就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殊不知,任何一个小小的意外都能轻而易举夺取一个人的性命。
比如:栽一个跟头,胡一把麻将,做爱中一次性高潮,一瓶酒,一条狗,一盒果冻,诸如此类。
我们每天早晨醒来发现自己还安然无恙,都应该暗自庆幸。
与活着这个人生永恒的主题相比,财富的多少,地位的高低都显得苍白,有关财富和地位的话题更是显得无聊。
而现实是,世人所流露出来的都是对财富和地位的无限渴望。
如果不信,你可以在街上站上一个小时,然后对过客的谈话内容做一个统计。
当然除了孩童之外,他们是唯独没有被世俗玷污的一群人。
曾经一度,我很羡慕《天使爱美丽》里的人们:
女孩没有因为男孩在游乐场打零工、在性用品商店工作而唧唧歪歪。
男孩也没有因为女孩的古灵精怪、荒诞不羁而流露出丝毫的不耐烦。
老人没有因为终年困在狭小的房间而抱怨,而是为画出一个满意的表情而乐此不疲。
一个轻微智障的店员没有因为老板的数落而郁闷,反而笑盈盈对顾客说:请小声点,卷心菜在睡觉!
也许在他们人生哲学当中,并不是有房有车、有钱有势才是幸福。
又有一度,我很羡慕《僵尸肖恩》里的人们:
Ed没有因为酒吧外满是僵尸而停止玩游戏机。
Liz没有因为男友是个买电视的小职员而对他冷嘲热讽,
Shaun即使得救也不忘将已变成僵尸的好友救出,为的是天天可以和他玩电子游戏。
也许他们只是电影里面虚构的人物,但他们天生乐天的性格确是我等可望而不可即的。
他们一个个都是无权无势的小人物,但从他们身上我读懂了幸福。
幸福本身所承载的意义极其有限,而世人却要赋予它太多的含义,以致当真正的幸福降临时,我们都无动于衷。
看着马路上行色匆匆的人流,望着招聘大厅水泄不通的场景,
想到我不久也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除了无奈我别无选择。
这个世界已被我们扭曲得面目全非,所有简单的事物无不被妖魔化。
呆在一个相对隔离的空间就叫住所,我们却试图用毕生的积蓄将这个空间扩至最大。
和一个爱你的人你一起生活就是家庭,我们却试图饱尝世上所有的美色。
领一份足够温饱的薪水就叫工作,我们却为了更高的职位不惜出卖自己的健康和良知。
人们都说幸福离我们很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活着就是最大幸福;简单就是最大的美丽。
-
人生就是一本哲学书
文/正源
有人说,人生就是玩过山车,时而高潮,时而低谷,因此人生无外乎一场游戏。
有人说,人生就是在演戏,带上不同的面具,面对不同的人,因此人生无外乎一场舞台剧。
有人说,人生就是在幻想,这时清醒,那时朦胧,因此人生无外乎一场梦。
有人说,人生就是在远行,一会儿风和日丽,一会儿电闪雷鸣,因此人生无外乎一场长途跋涉。
其实,人生的比喻有太多。在我眼里,人生就是一本哲学书。
哲学并非哲学界们的专有财产,哲学家笔下的哲学因为具有普适的意义才被人们所铭记与膜拜。
我们不能像哲学家一样思考,更不能按照哲学家眼中的哲学过活。真正支撑着我们继续生活的是专属于我们个体的哲学。
而对于我们每一个凡人来说,我们都在用自己的生命完成一部哲学著作。
因为从我们出生那一刻起,上帝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笔和纸。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我们将如何完成这本著作?
哲学没有好坏之分,但有贵贱之别。
如何参悟人生,如何对待人生,决定了这本书的价值。
一生荣华富贵的人可能用最卑贱的文字描述自己的一生;
一生穷困潦倒的人也可能用最高贵的文字为人生谢幕。
有的书拥有精美的装帧,里面的内容却不堪入目;
有的书看上去破破烂烂,里面的内容却价值千金。
如果将世上的一年作为这本著作的一页,
那么可能有的人书可能将近百页,但随手一翻,每一页上寥寥数言,甚至有些书页还是空白。
也有可能有的人的书只有二三十页,里面却密密麻麻记满了文字。
与一般的著述过程不同,这本书几乎没有重写与修改的机会。
一年的期限一到,你必须将这一页翻过,开始下一页的写作。
大限将至,你必须尽快写完后记并永远地放下心中的那杆笔。
不要期望有人能够帮你——甚至替你——完成这本著作,
这本书的封面上永远只有一个作者,那就是你自己。
因为在生命的词典里从未出现过“枪手”一词。
也许你的一生中出现了很多改变你命运的人,但他们至多只是这本书的注脚。
真正能够把握你人生方向,有权落笔成文的永远只有你。
我从未奢望自己能够铸就一本足以被收入人类思想史的哲学书,
但我不希望在我临终的一刻才后悔没有将真正有意义的东西写进书里。
我从不愿意让太多琐事挤占原本就不宽裕的篇幅,
我只想用发自心灵深出的虔诚参悟生命的哲理。
我从不乞求从别的书中偷窥到什么灵感或火花,
我只想用最真实的感受汇聚成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
我从不愿意用华丽的辞藻堆砌出我的丰功伟绩,
我只想用最平实的的语言记录我所走过的平凡一生。
-
2010-09-22
诺兰超越诺兰的失败尝试——《盗梦空间》影评 - [影评人]
彻底被克里斯托弗·诺兰的伟大导演才能所深深折服是他的两部电影《致命魔术》(prestige)和《蝙蝠侠:黑暗骑士》(batman:the dark knight),前者是一部彻底将谜团在最后一刻揭开的经典悬疑片,而后者则开启了美国漫画改编电影的新的篇章,其阴暗到令人窒息的叙事风格让人终身难忘。
诺兰的影片的票房号召力是毋庸置疑的,目前在IMDB网站的Top250的电影中,诺兰的五部电影榜上有名,除了上述的三部影片之外,还有《蝙蝠侠归来》和《记忆碎片》。我没有做过详尽的统计,但诺兰上榜的影片总数至少应当排在所有导演的前三位,更加难能可贵的是,《盗梦空间》和《蝙蝠侠:黑暗骑士》都是位列前十的影片,《盗》更是排在了第三位,排在前两位的是《肖申克的救赎》和《教父》。
怀着对诺兰的无比崇拜,以及对悬疑片的疯狂热爱,昨晚——在影片上映了三周后——我姗姗来迟地踏进了影院,一睹《盗》的真容。为了不受其他观影者的干扰,从该片九月一日上映起,我就从未浏览过与《盗》相关的任何信息,生怕不经意间中了“剧透”的毒手,以致提不起观赏的兴趣。
在感受了150分钟的惊心动魄之后,走出影院的感觉是:没有我预想中的精彩。
也许是我对诺兰的要求过于苛刻,窃认为诺兰的这部影片虽然成功叙述了与梦境有关的完整故事,甚至在最后吊足了观众的口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在正片结束之后依然留在影院等待谜题的最终解开,但无论从剧本本身而言还是电影的拍摄手法都没有超过前作《致命魔术》和《黑暗骑士》。可以说,这是诺兰试图超越自我的一次失败尝试。
《致》以两位魔术师的斗争作为主线,处处设伏,直到最后一刻才将谜题解开,整个影片仿佛是一个魔术,不到最后一秒,没人能够猜到结尾。而《盗》尽管长达150分钟,但从齐藤要求科布带领一帮人马植入思想那一刻起,其实影片的结局就已经变成二选一的选择题了:植入成功or植入失败。而按照美国人的一贯逻辑,找了那么一帮人来完成一个任务基本上都是成功的——美国人没有韩国人那么丰富的悲剧细胞。
《黑》则是用前所未有的黑暗的手法塑造了一位在美国老少皆知的英雄角色——蝙蝠侠。以往的美国漫画都是以正面描写的方式塑造英雄,比如蜘蛛侠、超人,影片的结局都是坏人被英雄制服,英雄与美女终成眷属。而在《黑》片中,其反面角色joker完全有理由成为历史上性格最为诡异,犯罪手法最为狠毒的反面人物,甚至用丧心病狂都不足以形容joker,他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罪犯。影片中,蝙蝠侠的女友瑞秋被joker设计炸死,战友哈维-丹特也临阵倒戈成为丧失理智的屠夫,蝙蝠侠则成了最孤独最黑暗的英雄,笼罩影片的是一种难以名状的窒息感和压抑感。反观《盗》,其拍摄的手法谈不上有多少的创新,从某种角度说甚至与《十一罗汉》的手法相似——一群人各司其职终于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犯罪。换句话说,影片塑造悬疑的气氛并不算浓烈;加上之前宣传的很多观众大呼没看懂,导致我在150分钟里一直紧绷着神经,身怕漏看了一处细节,但看完之后才发觉其实影片远没有宣传得那样晦涩,至少其晦涩程度没有超过前作《记忆碎片》。
至于演员的演技,说实在的,除了迪卡普里奥之外,其他人都是配角,而配角当中也没有一人给我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日本头号男星渡边谦在影片中彻底成了龙套,与其在《硫磺岛家书》中塑造的中将以及在《最后的武士》当中塑造的武士首领皆不可同日而语。小“朱诺”Ellen Page作为造梦者的关键角色也没有多少闪光之处,其完全生活在迪卡普里奥的光环之下。个人认为造梦者的角色类似于先知,应当是最负智慧的关键人物,在危机时刻应当充当救世主的角色,遗憾的是,诺兰没有在造梦者的身上花太多笔墨,而是一直作为迪卡普里奥的陪衬。迪的妻子梅尔由好莱坞当家花旦Marion Cotillard饰演,可惜这位外表出众的法国女星实际上只是偶尔出来搅搅局,称不上左右影片最终结局的关键人物。梅尔身上的那种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让Marion饰演也许并不是最好的选择,Rachel Weisz或者是苏菲玛索、甚至奥利弗-泰勒都可能比Marion更加合适。此外,影片当中也不存在绝对的反派角色,犯罪目标Fisher在影片当中成了亲信别人的傻小子:先是被“伪造者”模仿的教父欺骗,接着是金发美女,接着是迪卡普里奥,最后是自己老爸——一个没有任何头脑的富二代。按照我的想法,诺兰完全可以将fisher设计成一个狠角色充当反派,或者将Fisher的教父或者父亲设计成不露声色的幕后boss。在第一层梦境刚开始,造梦者发现自己设计的梦境被人更改过(出现了驶上马路的列车和全副武装的潜意识防御者)时,我原本以为影片会设计一个直到最后一刻才出现的boss,这位boss已经事先已经知道齐藤的阴谋,也知道了迪卡普里奥的死穴(死去的妻子梅尔),因而有准备地对付迪卡普里奥带领的一帮人马,并将他们一一解决,使迪卡普里奥陷入孤军奋战的境地。也许是“梦境当中死去就会醒来”的定律限制住了编剧的发挥,如果改成“每死一个人才能进入下一层梦境”的定律,影片将更加刺激,当然这都是后话。不管怎么说,包括齐藤在内的所有人最后都活了下来的结局有点太过平淡。
说了这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代表我对诺兰丧失了信心,《盗》能够高居IMDB第三足以说明了影片获得了绝大多数观众的认可,还是那句话,也许是我对诺兰的要求过于苛刻,我总是希望能够看到与之前所有电影都不同的风格,遗憾的是,《盗》没能随我之愿,但我相信凭借诺兰对悬疑电影的理解,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给包括我在内的诺兰迷们带来真正的惊喜。
按照IMDB的评分规则,满分10分,我给《盗》的最终评分是8分。
-
2010-09-17
情商补习班之一——诚信 - [心灵漫笔]
情商补习班之一——诚信
21世纪最缺得是人才,而人才最缺的是情商,这是我真正踏入社会最深的感悟。
敢问情商为何物?说老实话,确切的定义我说不上来,但无非就是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一些礼仪和方式方法。为什么感叹现在的人,特别是与我年龄相仿的人(当然也包括我自己)缺情商?因为耳闻目睹了一些事情,让我感叹如果不尽快补上这一课,便是制约我们这一代发展的瓶颈之一。不敢说情商的高低决定了一个人在职场上的成功或失败,至少与将来的发展休戚相关,不可不察。
从今天起,我会举一些我亲身经历的小事情来说说情商的重要性,一方面是自查自省、防微杜渐,另一方面也给读者数起一面面镜子,供大家参考。
案例:
一个亲戚来电称自己工作的单位需要为境外的企业提供打包式的法律服务,恰好我在江苏省较大规模的律所工作,便问我能否就此事商谈。我答复道先请示我所领导,然后约定时间来我所面谈,这位亲戚说可以,定好时间他就带人过来。我不放心,便再三确认他当天来我所的是否是他单位的负责人,这位亲戚并未给予正面回应;碍于颜面,我便请示了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说可以,让对方第二天上午十点来所里面谈。我回电话给这位亲戚,他答应按时赴约。第二天上午八点半,我先打电话给这位亲戚,再次确认时间,不料对方竟以时间忙脱不开身放了我的鸽子。快到十点时,合伙人问我对方怎么还没到,搞的我无言以对,刚去所里就给所里领导留下了并不算太好的形象,尽管放鸽子的不是我。之后,这位亲戚既没有向我道歉,也没有再向我提过任何类似的要求。
分析:
补习班第一课就是诚信——这个老掉牙的话题。
话题之所以老掉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当中,这个问题得不到我等职场人士的足够重视,从而从它诞生那一刻起一直拖到现在仍未解决。记得留学澳大利亚的高中同学在聚会时说过,在澳大利亚做地铁买票是完全依靠诚信的,因为澳洲人没有查票的习惯,也只是偶尔查查,但是万一被查出来你没有买票就上车,那等待你的将是百倍于车票价格的罚款外加诚信污点记录,你这辈子想向银行贷款基本上就是在做梦了。美国同样如此,美国的许多路边报刊亭都是无人值守的,一个投币的箱子外加一个透明罩子罩住的一叠报纸,投币就可以打开玻璃罩,但是取几份报纸完全处于你的诚信,你可以取一份,也可以都取走,看一份,然后把剩余的报纸当做废品卖掉的钱买一顿午餐犒劳自己。在中国,我们有着有严格的诚信监管制度:以坐火车为例,进入候车大厅要检一次票,上车前检一次,车在行驶途中检一次,下了车出站再检一次。但就是着处处设防的四次检票也能有漏网之鱼,你不得不佩服中国人的能耐。
身为职场上的人应当更加珍惜诚信——这一安身立命的本钱,一个职场人一旦丧失诚信,那即使一时得志也必将在日后反受其害。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如果双方约定了会面时间,特别是彼此并不熟悉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哪怕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一些都会给对方造成不可磨灭的恶劣印象,更不要说是上面实例当中的临时放鸽子的严重失约行为了。诚信是业务往来当中最最基本、最最容易做到、也是最最容易被忽略的问题。诚信体现了对对方的尊重,一个连尊重都不懂的人怎么取得他方的信任?还想从对方那里获得业务?那是痴人说梦。
业务往来如此,并不意味着熟人之间就不需要诚信,在某种场合,熟人之间的不诚信更加致命。就像实例当中亲戚放我鸽子的行为,也许在他看来没什么,但我却被夹在了中间,所以保险起见,以后这位亲戚的介绍的业务我必定会三思三思再三思,没有把握的业务绝不会接受,哪怕非常报酬丰厚。
总结:
诚信是博得当事人好感的第一步,在建立了信任关系之后,对方才会放心地把事情交办给你,谋得今后更深一步的发展才成为可能。
-
我眼中的律师职业
去事务所工作已经有两个月的时间了。尽管我外表略显深沉,其实我是我们所里年纪倒数第二小的律师,最小的律师87年出生,我85年出生。年纪轻轻就踏上竞争激烈,风险重重的律师执业之路,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但没有挑战的人生算是什么人生呢?有起有伏才真正算在人世间走了一遭。
说实在的,在踏上律师业之前,对于律师行业知之甚少,或者说是一无所知。在中国,律师职业与同样吃法律饭的法官、检察官相比,无论社会地位还是公众认同都要比后两者差了一大截。其中的原因很复杂,这里不予讨论。尽管每年有无数法官、检察官下海做律师,但与每年报考检法机关公务员的人数明显不成比例——后者是前者的数十倍、上百倍。律师往往被各大法科应届毕业生作为“最坏的打算”和“最后的选择”——至少在我就读的研究生院是这样的,身边不少人放弃了做律师的打算而宁愿拿着并不多的工资在消费水平了得的北京基层法院谋得一个最最基层的职位。其中的缘由,不肖我多说,很多人都明白的很,与风餐露宿、地位低下的律师相比,公务员是一份尽管有些辛苦但待遇优良、工作稳定、外表体面的工作。
工作了两个月,才找到一些做律师的感觉,尽管这种感觉仍旧模模糊糊,隐隐约约。我工作的所是一家综合性的事务所,因此什么类型的律师都有,这大大拓展了我的眼界。每周五律所都会组织全所律师的业务培训,在听过的几期培训后,我深深地感受到,律师职业其实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广阔空间,其中蕴含着太多的处女地等着一些有远见、有胆识的律师去开拓和挖掘。
记得有一期培训主讲律师在参加完北京的律师培训之后向我们感慨道:现在应当抓紧时间学习,把挣钱的时间放到45岁以后。我们都清楚这是夸张的说法,但至少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就是律师行业需要学习,持续不断的学习,不学习就没有业务,没有业务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对带来一系列问题(这么说也许过于直白了一点,但毕竟这是事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业是典型的逆水行舟职业。
在吃法律饭的所有职业当中,律师是最没有保障的职业,没有之一;也是最能创造效益的职业,同样没有之一。正所谓危与机并存。表面上看,律师业类似于金融业、证券业等经济行业,但这种近似只是表面现象,律师完全是凭借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和灵活运用而获取收入,而经济行业则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即使经济知识再丰富,并不能保证只赚不赔。而律师则不然,只要熟悉了某一领域的法律知识,就可以承接相应的业务,且知识掌握的越多、越透彻,业务也相应地会接的多,接的大,甚至可以垄断某一地区某一法律领域的所有业务——当然前提是律师有高瞻远瞩的眼光和运筹帷幄的胆识。
说了这么多为的不是吹捧律师行业,毕竟律师行业当中的艰辛和困难都是难以预料的,而对于像我这样刚刚踏上律师之路的年轻律师而言更是如此,一来年轻的外表本身就不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案源成了最大的发展瓶颈,二来说错一句话(可能自己意识不到)就有可能遭到当事人的不满甚至猜疑,像这样的雷区还有很多,而且很多都是“暗礁”——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倒霉。
但同时,我也坚信,年轻就是本钱,年轻就不怕失败,而律师职业正是锻炼自己的绝佳舞台,我们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速度和能力都要几倍于年长的律师,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所在,只要我们摆正心态、放低姿态、调整状态,踏踏实实地巩固已经学到的知识,努力尝试接触一些新兴的领域,前途就是无比光明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微笑着迈出第一步呢?
-
2010-09-11
《海扁王》——美式暴力喜剧的经典演绎 - [影评人]
《海扁王》——美式暴力喜剧的经典演绎
文/正源
前段时间,演员孙海英对冯小刚的新片兼大片《唐山大地震》展开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批评,并直言自己从来不看中国电影。在这个问题上,我和孙老师的看法颇为一致,一来我认为《唐山大地震》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炒作片,原本以为是轰轰烈烈的灾难片,到了影院才知道是稀里哗啦的主旋律片,白白耽误了我——视时间为金钱的律师——两个多小时的宝贵时间用来陪一群人抹眼泪。不幸中的万幸是影片不是我买的单。二来是我也基本不看国产影片,一流的演员+二流的导演+三流的编剧+不入流的特效,那拍出来的东西真的是不堪入目,有这个功夫不如去看看日本的AV,起码人家都是真枪荷弹的表演,比冯导哄小孩般的催泪弹要实在的多。
不看国产片,意味着只看外国片,今晚刚看完海扁王(KICK ASS),一部恶搞(与周星驰的恶搞片完全不同,更何况周星驰最近貌似不拍片了)的暴力电影。不难想象,这部片子在中国是不可能被批准上映的,首先电影的名字就很不和/谐,直译过来就是“踢屁股”,异议为“狂扁”,官方译名(不知哪个官方)是海扁王,算是很给面子的了。但韵味也随之烟消云散,kick somebody's ass在美国是一句非常常用的话,教训别人的时候常用。其中传递的挑衅味道,海扁王三个字是绝对表达不出的。
电影的内容很老套,无非是除暴安良、英雄救美之类的传统好莱坞模式。但看完之后却感觉很痛快,也有一番想教训人的冲动。特别是小英雄Mendy的几场武戏实在让人大呼过瘾,就像电影里Kick ass的朋友再看了Mendy的视频后慨叹道:“我爱上她了,我得把我的第一次献给她。”佩服老美的台词设计,他慨叹的正是我想说的,也是许许多多宅男想说的。电影里有几场枪战,让我怀念起吴宇森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拍的几部枪战片,可惜现在老吴拍不出那样让人痛快淋漓的片子了,美国人学会之后,很快就超过了我们。而我们却还在为拍诸如《建国大爷》、《建档大爷》这样刨祖坟的主旋律片乐此不疲。
当然,单纯的暴力并不能抓住观众的眼球,加上些许喜剧的调味料才能让人high起来。因此影片还特别增添了很多笑料,与国产为搞笑而搞笑的笑料不同。美式幽默恰到好处的埋伏在影片的各个桥段,到头来让你也搞不清这到底之一部动作片还是一部喜剧片,委托起见还是叫它暴力喜剧片为宜。比如花30万美元买的一套武器装备直到影片最后一刻才被揭开神秘面纱,解救了Mendy和Kick Ass用火箭筒送坏人头子归西两个设计都很巧妙,巧妙柔和了暴力与搞笑的成分,让人看完影片如同大汗过后洗了一通热水澡般畅快。
说了真么多,目的不是为了吹捧国外片,而是希望能让一些国人清醒地认识到国产片与国外片的差距,国产片年年为奥斯卡造势,但每年都铩羽而归,原因何在?是评委的眼光太差?还是我们从未正视过我们与国外影片的差距?
-
2010-08-20
书摘2010-8-20 - [心灵漫笔]
1.你最应该做的不是与法官勾肩搭背,学习怎么拉皮条;也不是积极地参加各种无聊的聚会,结识三教九流之辈;更不是以打麻将、看电视来打发那些空虚无聊的夜晚,而是甘于寂寞,将阅读、学习和思考填满你的空余时间。
2.律师唯有诚信,才能让别人建立起对你的信任感,进而建立起稳定的人际关系网络,你的所有才华和能力才有发挥的空间和可能性。
3.公正率直,方可坚持理想,把握好自己的人生方向;待人以诚,方可取信于人,在社会中立足和发展职业生涯。没有了这两条,即使你掌握再多的知识或技能,都只不过是增加你掠夺财富的工具,无法为你赢得幸福的人生。
4.世界并非只有黑和白,而是色彩斑斓。
5.文字是法律职业人战斗的武器,所以更加应当相信它的神奇力量。
6.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精确性简直就是它的生命。
7.写作到了一定阶段其实是阅读的写作。
8.针对法律事务开展的阅读,应当重点寻找如下类型的资料:(1)律师所写的各类案件分析、总结性和实务性文章和书籍;(2)法官或者各级人民法院组织撰写的同类资料;(3)律师事务所或者当事人以前适用的各类文件范本或模板。
9.律师在每一个案件当中的不懈努力和付出,都能够重新擦亮公平和正义的标志牌,让它们折射出迷人的光彩。
10. “两个带有偏见的寻找者从田地的两端开始寻找,比一个公正无私的寻找者从田地中间开始寻找更不可能漏掉什么东西。”——英国著名法官戴维林(Lord Devlin).
11.律师不仅要学会说“not”,更重要的是要善于说“not but”。
12.白天练剑(认真办案),晚上练功(刻苦学习)。
13.态度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在律师职业生存和发展,是否能够留住机会,甚至决定了你的命运。
14.律师生涯,从来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件。
15.在最没有创造性的日常事务当中,精雕细琢自己的工作风格,一步一个脚印,虽然走得慢,但走得稳,最终才能走得远。
16.人生就如滔滔的江河流水一般,奔流而过。失败、困难总会过去,希望和机会总会过去。希望和机会也总会流逝。磨砺你的鱼钩,多挖几条蚯蚓,在太阳底下低头,默默守候下一次机会的出现。
17.作为一个法律职业人,应当明白法律风险永远是法律业务的孪生兄弟,两者如影随形,无处不在,它贯穿法律职业活动的全过程,和每一层面,存在于你每日的一言一行当中。
18.千万要注意,不能收取或保管原件。
19.一个优秀的律师,之所以能够洞察案件的每一细节,甚至比当事人还熟悉,是源于他对案件事实细节反复沙盘演练,早已烂熟于心。
20.尤其在法律职业当中,如果你忽略了细节,它一定会在某个时候跳出来给你狠狠一击。
21.无论是何种情形,超越当事人满意度的唯一诀窍是你要比当事人更迟地达到满意。
22.如果一个律师连他所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和操作规则都不熟悉的话,怎么能够写出切合实际需要的法律文书呢?
23.不少的年轻律师,即使守着这样的宝藏,但却茫然无知:有些选择早早独立,每天忙于拜访各色各样的人,混迹于各种各样的交际应酬;有些虽然跟从合伙人办案,但却整天抱怨自己的待遇不够,磨练机会太少等等。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缺点,就是没有自我学习和总结的意识。他们没有好好挖掘一下所里的资料库,看看里面有多少自己值得学习和参考的东西;甚至没有定期停下回头看看,总结一下自己写过的文书、办过的案件,有哪些值得总结、哪些需要推敲,哪些需要磨练和提高?
以上文字摘自高云 著:《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一章。
-
小 马 过 河
文/正源
先说点题外话,原本想把这个博客作为无所不包的大杂烩式博客,无论是原创文章还是转载文章统统收编,但想了一下,中国境内的博客基本上都是坚定不移信奉吗咧主义的有产阶级者,在森严程度不亚于明代东厂西厂的网络查制度面前,我还是选择放弃自己捍卫别人的Freedom of speech的权利,待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再做打算。因此本博客定位于走随感、散文为主的中性道路,既不做为执政官歌功颂德的粪青,也不做与当权者势如水火的愤青。一言蔽之,与政治有关的话题本博客一概无涉。这既成全了网络监管者(减轻其工作压力),也省了我许多麻烦(不必担心今天发的博文明天就被强制放进回收站)。此其一。其二是博客搬到了远离喧嚣的僻静之处,做客的人自然少了不少。少就少吧,来的都是真心朋友,那些把朋友挂在嘴边但从不放在心上的人我也不希望他来。大家假寒暄,假热闹,想着就恶心。所以对于本博客不做过多宣传,来者自来。
话回本题。不知不觉,正式上班已经有近两周的时间了。尽管自己和长辈都长时间陷入到“公务员梦”中难以自拔,但残酷的现实不得不将我们拉回现实。可以说,自己选择了律师职业就意味着和公务员的道路渐行渐远。是好是坏现在谁也说不准,君不见每年成千上万的公务员辞职下海做律师,君亦不见每年成千上万的律师辞职考公务员,除了众所周知的“围城效应”之外,到底哪些因素促成了上面那道奇异的“风景线”,恐怕唯有自己亲身体验才能道出其中之玄妙。
自己能够顺利成为所里(2009年江苏律所中排名第三)的一员,实在离不开贵人的抬举。没有王律师的引荐,没有薛律师的垂青,我——一个毫无社会背景的应届毕业生——难以在如此高的平台上开始跳第一支舞。除了对他们难以言表的感激之情外,唯有通过我不懈的努力和刻苦的钻研才能对得起二位前辈的知遇之恩。
不可否认的是,与生俱来的惰性多年来一直潜伏在我的灵魂深处,一旦处于危急时刻我的勤奋一般都能战胜它;而一旦安顿下来,它又会张牙舞爪地消磨着我的意志。律师有大律师小律师之分,站在金字塔顶端向下俯视的总是那些勤奋刻苦,不断勇攀高峰的大律师,而那些在生存线上下苦苦挣扎的往往是那些得过且过,安于现状的小律师。这里没有讽刺谁、抬举谁的意思,这是一个生活态度问题。追求安逸生活并没有错,但就像梅西明天宣布自己已经赚够了钱准备退役一样,所有人都会替他惋惜——因为他真处于自己事业的黄金期,在黄金期退役对于梅西这样的天才来说太可惜了。男人事业的黄金期也是25-35岁这十年,这十年决定了自己下半辈子的幸福指数,为了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我没有理由不对自己狠一些。更何况律师职业最需要的就是忘我的敬业精神,离开了当事人的信任,在再好的律所中你永远只能做看人眼色行事的普通律师。
对于职业,我没有太大的野心。说白了,再崇高的职业和再低贱的职业都是一种谋生的手段,维持生计的工具,除此无他。但工作需要给自己带来快乐,整天给自己添堵的工作还是趁早不做为妙。既然自己有幸在不错的地方起步,就应当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性质结合起来,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为自己、当事人、律所带来回报和快乐。
律师很辛苦,尽管我现在基本上仍旧过着朝九晚五的公务员式生活(根本原因是实习律师证尚未到手),但我清楚,这样的安逸生活很快就将成为过去式,一种洗心革面式的生活方式即将成为日后的主旋律。对此,我就像一匹在河流前停下脚步的小马驹,前面的水究竟如松鼠所说的会把我吞噬,还是像老黄牛说的没有任何危险,也只有等我真正踏进去,才能够知晓。
我的“小马过河”时代来了。







